南京铁路警方破获特大跨国贩毒团伙案:利用未成年人人体运毒( 四 )

人体藏毒,是贩毒分子为逃避打击而采用的一种比较隐蔽的藏毒、运毒方式。藏毒者强忍因胃部收缩的恶心感觉,将包装好的毒品用水吞进胃肠,或放进肛门,到目的地再将毒品排出。人体藏毒时,藏毒者把毒品包装成水果糖的形状,然后吞下去。一个人一次可在体内藏毒500至1500克,吞食毒品用时最多可达十多个小时。毒品可在藏毒者体内停留约4天,其间藏毒者基本不进食,由于胃肠的蠕动和胃酸的腐蚀,一旦外部包装破损,他们随时会命丧毒品。据南京铁路警方调查,几年前老板陆某的一名马仔,就是在贩毒路途中,毒品包装破裂,肠中毒当场死亡。

本案中,人体带毒的马仔冯某、谭某、马某和李某某四名违法犯罪嫌疑人均为未成人,既然体内藏毒那么危险,为什么还有这么多未年人铤而走险,走上体内藏毒贩毒的道路呢?

据涉案四名疑犯交代,他们都来自偏远的云南文山地区,文化程度低,初中没毕业就外出到广东打工。通过同在广东打过工的老乡高某介绍,抱着想赚快钱的心理,四人陆续加入了一个“海外打工月入过万”的QQ群。很快,在群主“高某”的幕后指挥下,来到中缅边境,没想到一出境便被贩毒团伙限制了人身自由。经过长达一个月的威逼利诱和洗脑,他们最终屈服于贩毒团伙头目,成为一名藏毒贩毒的马仔,通过乘坐摩托车偷渡的方式,将毒品运输至西双版纳,再转乘民航飞机,将毒品贩卖至全国各大城市。而每一单生意,马仔们可以从中获利一万元。在巨额利润的驱使下,这些年轻人走上了万劫不复的深渊。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海洛因50克以上的,处15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2019年2月17日,南京铁路公安处在昆明铁路公安处和云南省文山州麻栗坡县公安局刑警大队的协助下将正在麻栗坡县大众网吧里上网的运输毒贩嫌疑人高某当场抓获。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