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入职不久 苏州一女子咨询试用期员工休婚假事宜

小编提示您:本篇文章标题是《刚入职不久 苏州一女子咨询试用期员工休婚假事宜》。//本文由热心网友[走在下雪的夜空] 投稿。


刚入职不久 苏州一女子咨询试用期员工休婚假事宜

本文标题:刚入职不久 苏州一女子咨询试用期员工休婚假事宜

(小编提示您本文原始标题是:苏州一女子咨询:试用期员工能不能休婚假?)

市民赵女士来电询问,她是苏州高新区一家企业的员工,刚被单位录用尚在试用期内,最近准备要和男友结婚。为此想了解一下,试用期员工能不能休婚假?

采访人员从苏州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按照目前执行的《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在享受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延长婚假十天”,因此江苏省内职工的婚假为13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婚假天数内计算。

相关劳动法律法规并没有规定,试用期员工不可以休婚假。如果职工认为用人单位侵犯了自己的合法劳动权益,可以向用工所在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反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