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区将继续执行烟花爆竹禁止燃放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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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区将继续执行烟花爆竹禁止燃放政策

本文标题:张家港市区将继续执行烟花爆竹禁止燃放政策

(小编提示您本文原始标题是:通知!张家港人春节别干这件事,最高可以罚……)

烟花缤纷灿烂、喜庆吉祥,

逢年过节,

大家都爱燃放烟花爆竹,

增添节日气氛。

张家港市区将继续执行烟花爆竹禁止燃放政策

但是!!!

有件事必须要告诉大家!

今年,

我市市区将继续执行烟花爆竹禁放政策,

禁放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切莫存在侥幸心理!

禁放范围

张家港市区将继续执行烟花爆竹禁止燃放政策

市区东至东二环路,南至南二环路,西至西二环路,北至张杨公路范围内均为禁放区域,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一律不得擅自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

据了解,在除夕、正月初一、初五、初八等容易燃放烟花爆竹的节点,除了城管、公安部门开展巡查整治,今年还将发动志愿者,扩大巡查范围,加强巡查力度。

特别提醒

1.违反《苏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地点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以一百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地点销售烟花爆竹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查处。因燃放、销售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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