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新规“狗伤人最高罚款3万” 专家:条款应细化( 三 )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 , 养犬家庭越来越多 , 但是犬只伤人、不及时清理犬类粪便等不文明养狗行为也引发了众多矛盾纠纷 。

据媒体报道 , 杭州、深圳、西安等多个城市也出台了相关的犬类管理条例 。 其中 , 杭州市规定发现遛犬不牵绳行为将暂扣犬只并对养犬人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深圳市规定养犬人不按规定携带犬只进入禁止进入的公共场所或者限制犬只进入的场所的处以500元罚款 。 而贵州近日出台的“狗伤人最高罚款3万”有网友称罚款过高 , 被称为“最严养犬令” 。

针对网友提出《规定》罚款过高 , 采访人员采访了相关专家 , 贵州省社科院法律研究所张可博士表示:“罚款是一种行政处罚措施 , 最高罚款3万元的限制条件非常严格 , 是针对单位饲养犬类伤人情节严重拒不改正的 。 罚款本身是有幅度的 , 可供执法人员灵活掌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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