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一美女深夜开车送醉汉回家 半路2人都被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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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一美女深夜开车送醉汉回家 半路2人都被抓

本文标题:苏州一美女深夜开车送醉汉回家 半路2人都被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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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近年关了,大大小小的酒宴也变得更多。在这样的情况下,避免酒驾醉驾就成了一件需要我们注意的事。自2011年危险驾驶罪入刑以来,国家对酒驾醉驾的打击呈现出愈加严厉的态势。而“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已成社会共识。

醉酒驾车可能犯罪,但与醉酒司机同车而行也是犯罪吗?近日发生了一起坐在副驾驶座上,却因危险驾驶罪而受到刑罚的案件,这又是怎么一回事呢?

苏州市虎丘区法院审理的一起危险驾驶犯罪案中,除了司机蒋某被追究刑事责任之外,坐在副驾驶座上的被告人张某也因犯危险驾驶罪(共犯),被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两千元。

原来,司机蒋某与副驾驶座上的张某分别是一家KTV的工作人员与该KTV的常客。去年11月19日晚上,张某到蒋某工作的KTV聚会,并大量饮酒玩至次日凌晨。此时的张某自觉不胜酒力,同样饮酒的蒋某提出由她开车相送。张某便将自己的车钥匙交给了蒋某,蒋某驾驶该车搭载张某与友人离开KTV。刚开出去一会儿便撞上了马路中间的护栏,二人被交警查获。

本案中,被告人张某明知被告人蒋某大量饮酒,仍将自己的汽车交给蒋某在道路上驾驶,蒋某和张某的行为均已构成危险驾驶罪。根据《刑法》中共同犯罪的理论,在明知他人犯罪的情况下,提供工具的行为属于帮助犯,可成立共同犯罪。另外,被告人张某、蒋某在本起案件中均起到了主要作用,故都是危险驾驶共同犯罪的主犯。好在两名被告人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作出蒋某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两千元、张某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两千元的判决。

所以,不仅要牢记自己酒后不开车这一铁律,也决不能将车辆借给醉酒的人,不要向即将驾车的人强行劝酒,不要指派、胁迫醉酒的人驾驶机动车,否则同样将会受到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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