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过年回家给儿子"惊喜" 男子网吧内偷手机当礼物( 二 )

经审讯,丁某,47岁,安徽人,无业,丁某对自己在网吧盗窃手机的事实供认不讳。据了解,嫌疑人丁某由于无固定工作,也无稳定收入来源,事发当天在网吧借宿。待自己凌晨醒了之后,发现有几部手机都摆在桌上,看到大家都在睡觉于是便见财起意。丁某说自己的孩子今年十四岁,想着快过年了,自己这一年也没有挣到什么钱,觉得无颜面对孩子,遂偷盗了手机。万万想不到的是,自己的行为竟被监控完整的记录了下来,丁某盗窃的两部手机总价值超过1万元,

目前,丁某因涉嫌盗窃已被雨花台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民警提醒广大市民:在网吧上网的人员比较复杂,广大市民在网吧上网时要保管好自己随身携带的财物,如果在网吧上网比较疲劳时,一定要将自己的财物放好再休息,手机等物品千万不能直接放在电脑桌子上。同时也提醒广大家长给孩子树立正确的价值观,用正确的方式表达对孩子的爱,切莫因小失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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