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旬瑜伽学员被教练纠正动作按断股骨,健身会所被判赔18万( 二 )

2018年2月1日 , 洪阿姨起诉要求健身会所赔偿前期的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律师费等费用 。 上海浦东法院经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 , 在扣除健身会所已经垫付的1.5万元后 , 另行赔偿洪阿姨1万余元 。 该判决已生效 。

2018年8月8日 , 经司法鉴定:洪阿姨因故受伤致右股骨下段骨折 , 目前遗留右膝关节功能丧失25%以上构成十级伤残 。

2018年9月3日 , 洪阿姨再次将健身会所诉到上海浦东法院 , 要求其赔偿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损失合计19万余元 。

据原告洪阿姨陈述 , 自己当时在练瑜伽 , 是束角式 , 要求膝盖放平 , 两脚脚心对齐盘坐地上 , 身体往前压 , 最标准是身体压到地面 。 做瑜伽时眼睛是闭着的 , 教练看到其膝盖没有放平到地上 , 就站在其后背 , 腹部贴着后背 , 两手压住其两个膝盖 , 往下一压 , 当即听到了骨折的声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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