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企业家冤狱11年获平反 赔偿申请却未获得国家的支持

民营企业家冤狱11年获平反 赔偿申请却未获得国家的支持—来源:光明网生活频道—编辑:刘顺


民营企业家冤狱11年获平反 赔偿申请却未获得国家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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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企业家冤狱11年获平反 赔偿申请却未获得国家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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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30日,新乡中院作出的《国家赔偿决定书》称,现有证据不能证明该院存在侵犯赵守帅公司财产权的问题,驳回了他的国家赔偿请求。据澎湃新闻此前报道,1999年1月15日,不到30岁的甘肃省金昌市永昌县农民企业家、农牧机械总公司(以下简称农机公司)老板赵守帅,被河南新乡市警方跨省强制带走,原因是他的公司在1997年先后向新乡市第一拖拉机厂订购各种型号拖拉机142台,但收到货后,他有76万余元货款未向拖拉机厂付款。赵守帅称,他根本没必要故意拖欠76万余元欠款,没付款只是因为双方存在价格纠纷,属于企业间经济纠纷。但他被河南警方以合同诈骗罪跨省拘捕,并最终起诉至法院,获刑13年。原审法院认为,农机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赵守帅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中,骗取货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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