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丘区对盗掘古墓案的6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 二 )

难点一:盗掘的土墩是不是古墓葬?

为了弄清被盗掘的地方是不是古墓葬,承办检察官在案发后立即和办案民警共同来到盗墓地段展开调查。然而无论是检察官还是办案民警,都无法完全确定被盗墓者开挖的是不是古墓葬的一部分。

根据2018年6月国家文物局、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海关总署制定的《涉案文物鉴定评估管理办法》,土墓葬属于不可移动文物,鉴定评估内容主要为“身份”鉴定和损毁程度评估。为了能够从专业角度对古墓葬进行鉴定,承办人找到了苏州文物商店的专家们。苏州文物商店是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指定的涉案文物鉴定评估机构。全国共有41家,苏州文物商店就是其中一家鉴定评估机构。很快,三位鉴定评估专家来到被盗现场,通过实地勘验,确定了被盗掘的墓葬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横山石室土墩墓葬群”的一部分。

专家表示,虽然该处墓葬群并没有被发掘,但是根据之前同类型墓葬的发掘情况判定,被盗的墓葬为商周时期江南典型遗存,对于了解吴越文化影响深远。

难点二:盗墓者“一无所获”应该如何判定?

被盗古墓葬身份虽然明确了,可对于犯罪性质的认定,在业界却有不小的争议。有观点认为盗取到了文物为既遂,未实际盗取到文物,应当认定未遂;也有观点认为,只要实施了盗掘古墓葬行为,不管有无盗取到文物,都认定为既遂。

盗掘古墓葬是一个渐进、持续、动态的过程,既遂是以一定行为的实施为前提和标准的。“此类案件的办理也要体现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只要盗掘行为涉及古墓葬的文化层,损害了它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即使未盗取到文物,也可以认定为既遂。”在查阅大量资料后,承办人更认同这一观点。经鉴定,本案中盗洞深达五米,直接深入到墓葬本体部位,接近墓室,造成了直接的严重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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