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后,唐师傅立即报了警。车上的乘客也纷纷谴责那名老汉。
“如果车子冲下河,后果真是不堪设想。多亏了驾驶员师傅临危不乱。”几名乘客主动留下来为唐师傅作证。
经查,该老汉名叫王某,时年64岁,溱潼镇人。

王某的行为已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事发后,王某对自己的一时冲动感到了后悔。考虑到王某年纪比较大了,也没有前科劣迹,姜堰警方对王某采取了取保候审强制措施。
法院审理
今年1月3日,姜堰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王某抢夺公交车方向盘一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王某于2017年12月19日早晨,在号牌为苏MM6306的803路公交车上,因停车事宜与司机唐某发生口角,当该车行驶至泰州市姜堰区溱潼镇姜溱路洲东大桥时,被告人王某抢夺该车方向盘,致车辆失控偏离车道。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抢夺行驶中的公交车方向盘,致车辆失控偏离车道,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依法应予惩处。由于被告人王某具有自首、自愿认罪等情节,且是初犯,案发后认罪、悔罪态度较好,所在社区同意其进入矫正,依法对被告人王某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