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食药监局发布春节期间保健食品消费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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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苏州市食药监局发布春节期间保健食品消费警示
(小编提示您本文原始标题是:苏州市食药监局发布春节期间保健食品消费警示)
春节即将来临,保健食品进入消费高峰时期。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帮助消费者正确选择和科学食用保健食品,谨防上当受骗,市食药监局发出消费警示。
认清小蓝帽标志
保健食品产品外包装上有蓝色草帽样标志,标志下方为批准文号或备案号、批准部门,每个保健食品批准文号或备案号只能对应一个产品。在正规保健食品包装上,还应标示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厂名、厂址、联系电话、生产日期、有效期限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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仔细阅读说明书
保健食品标签和说明书包含了产品的原辅料、功效成分或者标志性成分及含量、保健功能、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食用方法及食用量、注意事项、保质期、产品注册和生产等相关信息。
消费者应根据产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结合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有针对性地选择保健食品,尤其是老年体弱者、慢性病患者、儿童及青少年、孕妇等特定人群,在选择保健食品时要谨慎。
选择正规渠道购买
不要盲目参加任何以产品销售为目的的健康知识讲座、专家报告等;不要盲目通过会议销售、电话销售、免费试用等活动购买保健食品;不要购买无保健食品标志的非法保健食品。消费者应到持有《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且经营项目中含“保健食品销售”)的正规销售场所购买保健品,并索要正规的销售凭据。购买时要妥善保管购物发票和相关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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