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女子地铁内因身体相碰 相互辱骂大打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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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女子地铁内因身体相碰 相互辱骂大打出手

本文标题:两女子地铁内因身体相碰 相互辱骂大打出手

(小编提示您本文原始标题是:地铁拥挤,两女子因身体相碰竟大打出手)

在地铁拥挤的时候,乘客之间难免会触碰到一起,需要相互理解。董某和金某两人在地铁上身体挤碰,两人互相辱骂起来,随后便大打出手,董某倒在地上后被送去医院。董某将金某告上法庭,索赔1928元。近日,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

现代快报采访人员了解到,董某和金某,。今年4月29日中午,南京地铁二号线在西安门站至大行宫站途中,因乘客较多,两人身体发生触碰,因而争吵起来,随后大打出手。地铁停在大行宫站时,她俩从车厢内打到站台上。直到警察赶到,及时制止了这场打斗。

倒在地上的董某被送往医院治疗,医生诊断为头部外伤。经警方检查,两人均有多处抓伤和挫伤。5月10日,警方对双方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两人均被处罚200元。董某找金某协商赔偿事宜,但一直没能谈好,只得起诉至法院,她要求金某赔偿医药费和救护费、误工费等共计1928元。对此,金某认为,是董某先动手的,而且她的眼镜和手机在扭打的时候也坏了。

法院认为,董某和金某两人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发生纠纷,双方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均未能保持理性克制,以致矛盾升级,互相殴打。现有的证据无法确认两人之间谁的责任较大。因此,法院认定,对于董某的主张的损失,金某应承担50% 的赔偿责任。

法院经综合考虑,酌定金某赔偿给董某641元。(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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