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物业收费、停车收费、明码标价成投诉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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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物业收费、停车收费、明码标价成投诉热点

本文标题:2018年物业收费、停车收费、明码标价成投诉热点

元旦前夕,市物价部门2018年价格投诉报告“出炉”。据相关数据显示:2018年市物价部门共受理来自“12345”政府公共服务热线、“12358”价格举报热线、市长信箱以及群众来信、来电等投诉举报300余件。其中,物业收费、停车收费、明码标价等方面的投诉成为热点。这些问题有哪些具体体现?该如何减少相关纠纷的发生?连日来,采访人员对此进行了采访。

物业收费

【案例】去年上半年,家住城北一小区的陈先生因家中需要装修,小区物业向其收取了一定的装修押金。临近装修结束时,陈先生联系物业想要回押金,物业却以陈先生的房子装修未完全结束为由,拒绝交还押金。“这装修押金究竟该不该收?该什么时候归还?”陈先生一气之下,对物业进行了投诉。无独有偶,去年上半年,家住城东的蒋先生也因装修押金相关事项对物业进行了投诉。最终,在市物价部门的协调下,两个小区的物业分别将押金归还给了两位住户。

据市物价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装修押金等物业项目收费一直是居民投诉相对比较集中的一个问题。除此以外,一些物业服务公司未做好收费公示工作、只收费不服务或者服务质量与收费标准不相符等问题,也是物业管理收费方面经常被投诉的内容。

【提醒】该负责人表示,根据《宜兴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业主在装修时,物业服务企业应同装修业主和装修单位签订装修协议,明确装修事项,一次性收取的押金、保证金,最高标准为3000元,严禁以押金、保证金等形式变相收费,业主或使用人装修完毕后未违反装修协议的,应及时如数退还装修押金、保证金。鉴于不少投诉最终被确认为业主误会物业“巧立名目”乱收费,该负责人建议,物业与业主应该加强沟通,同时物业应自觉按照规定收费,对所收的费用进行明确公示。

停车收费

【案例】去年6月中旬,市民陈女士向市物价部门投诉称,城东一私营停车场收费不合理,且没有对收费价格标准进行公示。“我来看朋友,车子停了半天不到,就收了我几十元,都快和别人停一天的价格差不多了。”陈女士在支付停车费时,便对该停车场的收费标准进行了质疑。同时,她表示,在进出停车场时,并未在显眼处看见停车收费的公示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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