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淮区一男子面馆内丢手机索要未果酒后伤人( 二 )

男子面馆丢手机 (来源:)

12月20日下午2时,特警支队武装巡逻一大队民警接警称,在秦淮区教敷营某面馆有人打架,现场有人受伤。民警迅速赶往现场了解到,男子张某几天前在面馆吃饭时遗失一部手机,怀疑店主邵某偷取,之前多次找邵某索要,但是邵某表示没有拿过对方手机。今天张某饮酒后再次来面馆索要手机未果,恼羞成怒将邵某打伤。随后民警将当事人移交至夫子庙派出所作进一步处理。

警方提醒: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造成轻伤及以上的,还需承担相应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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