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虎丘法院为43名职工成功追讨工资90余万元( 二 )

法院通过申请执行人及法定代表人武某了解到,路伯润滑油(苏州)有限公司名下有房产、土地(价值3000万元左右),年产值6000多万元,产品有市场。系因股东之间纠纷及对外借款的诉讼导致资金链断裂,进而引发工人工资停发、企业停止经营。经查,该公司名下虽有存款,但因银行账户已被本院其他案件冻结,导致无法执行。

如何针对现有财产以最短的时间为工人们拿到工资,成为执结43案的关键所在。如果拍卖被执行人名下的房产、机器设备,虽然最终也能实现工人们的劳动债权,但过程漫长,必然是场“持久战”,临近年关,势必影响43名员工的生活和再就业。经周密地分析、研判,张新阶决定执行被执行人的应收账款,只有这样才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将问题解决。

11月21日晚上9点,张新阶设法找到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武某,责令他提供被执行人对外应收账款的明细。但武某表示他仅能提供2018年9月应收账款的明细,是否已经支付他表示不清楚。

法院认真分析了每一笔应收款的情况,随后派员赴昆山、吴江、浙江等20多个应收款公司核对金额。有的企业已支付完毕、有的只有零星的余额,有的要到明年1月才能支付。经过多方努力, 2018年11月底法院共执行到位6万余元。

法院在武某提供的应收债权明细表中发现,被执行人与宿迁、泰州的六家企业有500多万元应收款。经查,上述债权已质押给第三人台新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每次支付的款项只有20%可支付给被执行人,且要分四个支付账期,2019年2月份才能全部到位。针对合同约定,法院和台新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积极沟通,顺利取得台新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的理解和支持。该公司表示愿意放弃账期内的利息,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随后,法院、被执行人的业务员、第三人台新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不顾恶劣天气,共同赴宿迁、泰州。经过协商,宿迁、泰州的六家企业按约将款项支付给第三人,第三人台新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于12月7日将908757元优先支付到法院。至此,43名工人工资系列案全部执行到位。执行局的法官们长途奔波、分秒必争,最终仅用一个月的时间便将43名工人的工资全额执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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