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丰县城管殴打个体户致多处骨折 2人获缓刑2人被管制( 二 )

  “后来我们被周围的邻居拉开,他们走了之后我也出门办事去了。”巩先生说,他办完事回到店里不久,吴某便带了多名城管来到店里对他实施殴打。

  巩先生在事后报警,并从警方处确认,当时殴打他的一共有6名城管;“其中两人因证据不足,没有被起诉”。

  澎湃新闻根据巩先生提供的警情编号,在江苏公安执法公式微信公众号查询发现,最初被公安机关刑事传唤的除上述4人外,还有冷某及刘某。6人在案发后均缴纳保证金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

  2018年10月15日,丰县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对吴某、吕某、胡某及杨某四人提起公诉,案件在10月29日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除上述犯罪经过外,丰县法院还查明,4名被告人在案发后赔偿了巩先生医药费等共计355000元,并取得巩先生谅解,最终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吴某拘役5个月,缓刑7个月;判处吕某拘役4个月,缓刑7个月;判处胡某管制5个月;判处杨某管制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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