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口垃圾倾倒案”开庭 庭审将持续两天时间

小编提示您:本篇文章标题是《“长江口垃圾倾倒案”开庭 庭审将持续两天时间》。//本文由热心网友[环境卫生管理] 投稿。


“长江口垃圾倾倒案”开庭 庭审将持续两天时间

本文标题:“长江口垃圾倾倒案”开庭 庭审将持续两天时间

(小编提示您本文原始标题是:“长江口垃圾倾倒案”开庭 庭审将持续两天时间)

今天(11月19日),引发全国关注的“长江口垃圾倾倒案”在常熟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庭审将持续两天时间。本案由长江航运公安局苏州分局根据苏州地区环境资源案件审判集中管辖的规定,于2017年3月23日移送常熟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常熟市人民检察院经审查,于2017年9月15日向常熟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长江口垃圾倾倒案”开庭 庭审将持续两天时间

2016年12月中旬,长江太仓段水域现大量漂浮垃圾,污染数十公里,并伴有恶臭,严重威胁长江口饮水安全。因抛洒地位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上游, 2016年12月19日,江苏省太仓市启动供水突发重大事故应急处置预案,致使该市两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分别被迫中断取水超过48小时45分钟和55小时。太仓市政府、上海崇明区政府相关部门为防止上述垃圾导致长江水域污染扩大、消除污染,产生费用共计人民币六百余万元。

“长江口垃圾倾倒案”开庭 庭审将持续两天时间

2016年4月下旬,浙江省桐乡市天顺垃圾清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顺公司”)通过招投标获得为期1年的浙江省海盐县生活垃圾外运处置业务。当年8月至12月间,天顺公司负责人、股东倪炳松,股东周文松伙同公司其他人员,为共同牟取非法利益,在明知被告人张根、洪小勇等人(另案处理)无生活垃圾处置资质的情况下,以明显低于合法处置成本的价格,将生活垃圾交由张根、洪小勇等人处置,其中两万余吨生活垃圾被直接抛入长江南通段、太仓段,两万余吨生活垃圾被运至浙江湖州、安徽等地非法填埋,严重污染环境。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