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三农”发展走在全省前列( 三 )

乡村振兴各方面齐头并进,100个集体经济薄弱村结对帮扶

乡村振兴是个系统工程,无论是“二十字方针”,还是“五大振兴”“七条道路”,都需要切实做好每一篇小文章,才能写好乡村振兴的大文章。

苏州突出绿色发展,建设生态宜居乡村。我市实施太湖一级保护区小散户粪污综合利用改造方案,487家小散户已全部完成粪污综合利用改造。今年1至9月,完成耕地轮作休耕面积19万亩,绿化造林面积7530亩,森林抚育面积2万亩。开展新一轮美丽乡村建设,共有18个康居特色村和571个三星级康居乡村启动建设,至今年三季度已完成投资11.5亿元。出台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行动方案,制订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就地处置和村庄环境长效管理考核办法。

突出文化复兴,提升乡村文明水平。我市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村入户,加强传统村落、传统民居、历史文化名村保护,全市获批国家级传统村落保护项目14个,占全省的50%。实施非遗人才培养计划,非遗保护专项资金累计扶持60多位传承人和传统手工艺乡土人才。把移风易俗、乡风文明建设与群众文化活动紧密结合,在农村广泛开展“百村千岗万人——乡风文明志愿岗”活动。

突出“三治结合”,健全乡村治理体系。我市全面推进农村党组织基层阵地标准化建设,推广“行动支部”工作法,目前全市活跃在乡村振兴一线的“行动支部”共有1170个。积极推广张家港以村民小组或自然村为基本单元的村民自治全国试点经验,加强农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加强网格化联动机制标准化建设,至今年9月底建成镇(街道)联动分中心78个,建成率达75%,建成村(社区)联动工作站1856个,建成率达82.3%。

突出精准帮扶,促进城乡共同富裕。我市加速孵化农民创业项目,打造创业型镇、村,今年1至9月扶持农村劳动力成功创业1903人。广泛开展就业培训,截至9月底共培训农村转移劳动力1357人,培育和认定新型职业农民分别为2697名、917名。开展新一轮100个市级集体经济薄弱村结对帮扶,落实公共服务开支补贴资金3000万元,支持帮扶转化项目资金7000万元。今年全市城乡低保标准由875元/月调整到945元/月,居全省首位。我市从今年开始对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开展常态性帮扶,不断拓展医疗实时救助覆盖面,对低收入等困难人群多方面救助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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