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死亡事故无现场 法官调查追回90多万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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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死亡事故无现场 法官调查追回90多万赔偿金

本文标题:男子死亡事故无现场 法官调查追回90多万赔偿金

维护司法的公平与正义是法官的神圣职责,2018年1月1日,泗洪县居民王庆楼在泗阳县一木业公司院内从货车上卸载圆木时,被车上意外掉落的树木砸伤,后因抢救无效死亡。对此事故,保险公司竟然不予理赔,于是王庆楼家人将相关保险公司起诉到泗洪人民法院,结果又会如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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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洪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何涓:这个案子当时接到以后,开始的时候保险公司对这个事故是不予认可的,等派出所到现场调查的时候已经没有事故现场了。

原来,因事故发生在夜晚,当时急于抢救人员,直到第二天下午,王庆楼的家人才想起报警和报险。由于时间过去较久,已经没有事故现场,缺少现场事故认定,保险公司对该事故不予认可。一方面是受害人家属等待维权的焦急心情,一方面是缺少事故认定的无奈现实。法律讲究证据,而在情感上,办案法官又十分同情王庆楼一家,这也让他们左右为难。

泗洪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何涓:所以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也给受害人家属这边开具了调查令,向派出所调取相关材料,但是材料比较有限,后来我也到现场进行察看,跟现场当时在场人员进行谈话,而且通知目击证人到庭陈述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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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五次走访,何涓多次与王庆楼的工友确认,当晚王庆楼是路过正在卸货的货车时被车上掉下来的圆木砸中头部,随即送往医院,经过确认王庆楼颅脑受损严重,抢救无效死亡。经过反复确认时间点和证人证言都相吻合,最终参照交通肇事来处理,判决涉案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责任限额内,赔偿原告各项损失91万7027元,保险公司在和法院进行协商弄清事实后,也表示愿意积极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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