鹅湖法庭创新举措 让案件审判更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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鹅湖法庭创新举措 让案件审判更高效

本文标题:鹅湖法庭创新举措 让案件审判更高效

鹅湖法庭,前身为荡口法庭,坐落于“国家历史文化名镇”荡口古镇。由于荡口与甘露两镇合并为鹅湖镇,故荡口法庭也更名为鹅湖法庭。鹅湖法庭设置于1951年,是锡山法院最早设立的法庭。法庭办公大楼也在几十年的岁月中几经变迁,目前使用的办公楼于2006年建成使用,至今已逾十年。鹅湖法庭现管辖鹅湖镇辖区内标的为200万元以内的民商事案件。案件类型涉及婚姻、继承等家事案件,民间借贷案件及合同案件。近年来,鹅湖法庭立足基层,服务大局,开展了一系列的审判服务工作,推行了“师徒制”法官培养模式、交通事故巡回审判模式、周一晨会案件会诊制度以及“综治网格化”管理机制等创新举措,完善了法庭工作制度,确保辖区一方经济和社会的稳定发展。

人民调解让案件审理更高效、便利、亲民

近年来,由于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影响及人民法治理念的普遍提高,大量纠纷进入诉讼程序。鹅湖法庭,一个位于无锡与苏州交界处的小镇法庭,其案件数量也在高位运行。面对案多人少的压力以及人民调解所具有的高效、便利、亲民的优点,自2017年下半年来,鹅湖法庭重新建立人民调解模式。人民调解,素来已久,但因其不具有强制执行力及久调不决而为当事人所诟病。针对这一现象,锡山法院在重新建立人民调解模式时,将人民调解与司法确认紧密联系,并将调解时间计入案件审理期间,建立司法紧密型人民调解团队。

年近70岁的老杨就是该人民调解团队的重要人物。说起老杨,用他的话说就是从事了一辈子的调解工作。年轻时,老杨在村里担任调解主任,退休后在法庭从事诉前调解工作,之后又调至交警大队专门从事交通事故赔偿案件的调解工作,几经辗转,老杨又回到法庭。别看他年纪大,但是他干劲足,业务精,自从事人民调解工作来每月结案数20件左右。其中一个案件是货款纠纷,原告顾某因被告彩印公司结欠其油墨款162000元诉至法院。经老杨了解情况,被告彩印公司对其结欠的货款金额并无异议,但因原告顾某供应的油墨存在质量问题未予解决而未及时付款。经过老杨苦口婆心的劝说以及疾言厉色的释法,双方就质量问题的扣款达成协议,一致同意扣除30000元。原被告双方握手言和,双方的纠纷通过一个相对缓和的程序了结,双方对此都很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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