泄露信息导致报案人被捅成重伤 涉事辅警被判一年( 二 )

“两高”关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司法解释中,第一条规定,公民个人信息包括手机号码等通信通讯联系方式。李某某身为警务辅助人员,在没有相应职权的情形下非法提供报警人信息的行为,既损害了国家机关权威以及公众信赖利益,还导致报警人与被报警人双方发生冲突一人重伤的后果,应当认定该行为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定罪,并从重处罚。

日前,由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李某某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三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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