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唐父亲被撤销6子女监护权 到底哪一环出现问题?( 八 )

  但很快,网络上的矛头也指向了他们,质疑有关部门不作为。网友发问:如果烫死孩子的事情是真的,杀人犯为什么没得到惩治?明知送回就是被家暴,警方对这些流浪儿有没有更好的办法?这家人是否构成虐待罪?还有村委会,刘家多年来的虐待、出租儿童,他们真的不知情?为什么没有更早地采取手段,非等舆论发酵后才行动。

  陈士强觉得委屈,因为已经“一年到头都在为这一家工作”。他解释称,村委会不了解“出租”孩子的事。尽管知道孩子不在家,但每次询问刘明举,他都信口雌黄,问不出个所以。商城县公安局宣传股股长告诉中国青年报采访人员,之前县局没有收到过“出租孩子”类的报警。这次媒体采访刘明举后曝出这一线索,已责成辖区派出所调查,目前还在侦办阶段。

  县公安局的这位工作人员告诉中国青年报采访人员,民警发现刘明举捆绑孩子后,立即出警解救,并协助镇党委政府将刘明举送至县精神病院做精神检查,同时协助民政部门和爱心人士对孩子们开展救助。鉴于刘明举妻子存在严重智力障碍,不仅没有监护能力,还需要人照顾,公安机关对刘明举予以训诫,未对其行政拘留,目前刘明举的行为尚未构成犯罪。

  “很纠结,两难的选择。”这位工作人员称,民警执法时遇到刘明举家孩子的这类情况,依照目前规定,只能将其送回家,然后对刘明举进行训诫。虽然训诫后打骂孩子照旧,可也没有更好的办法。

  他说,目前虐待属于自诉类案件,“告诉才处理”。一线民警在刘明举家的事上很痛苦,也为这个家庭向镇政府和民政局提请过更多救济。

  大家似乎都做了已然该做的:学校强调,孩子们的所有旷课“都有备案记录”;县福利院的陶院长则表示,县民政系统是在视频曝出后才得知情况,立即开展了救助。

  2014年年底,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民政部联合下发意见,规定“监护侵害行为可能构成虐待罪的,未成年人及其近亲属没有告诉的,由人民检察院起诉”。2015年8月29日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九)》则将刑法第二百六十条进行了修改和增加:“告诉才处理,但被虐待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

  但这些努力也一度被媒体称为“厘米进步”。具体执行时,怎样的行为可能构成虐待罪,如何判断被虐待人有无能力告诉——巨大的弹性空间影响着法制部门工作的准确性,增加了新法落实的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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