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交付定金与4S店签订合同后 买车变租车

小编提示您:本篇文章标题是《男子交付定金与4S店签订合同后 买车变租车》。//本文由热心网友[ffe1147] 投稿。


男子交付定金与4S店签订合同后 买车变租车

本文标题:男子交付定金与4S店签订合同后 买车变租车

明明是买车

交了定金之后

签订合同之后

为何买车变成了租车

这其中究竟是买方没有看清合同条款

还是卖方故意设置的陷阱呢

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事件还原

原来是因为陈先生在4S店购车时,选择了三年贷款,也就是首付付出一笔钱之后,剩下的钱在三年内还清。而卖家针对这样的贷款活动的条款是,客户在还贷的三年间,车辆的产权是归公司所有的。等三年还款结清后,再免费过户给买家个人。

陈先生在签订了合同,并交付定金之后,才发现这个条款。表示不能接受并报了警。而警方在调查中,该4S店坚持声称这样的条款是他们的一种融资租赁的手段,三年车款还清后会免费过户给个人。

并且他们反复强调在签订合同前已经和陈先生讲明,是陈先生自己没有搞明白,并且合同已签,所以4S店没有责任。

看到这里,你肯定也想问,遇到这样的事情,究竟只能是怪陈先生自己审合同不清?还是4S店也存在欺诈行为呢?

律师说

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杨丽霞表示,这种买卖合同实际上是一种融资租赁合同 它是集买卖、借贷、租赁为一体的交易方式。一旦签订就全面履行合同义务。陈先生没有看清合同,对方没有提示,这都不能成为合法的抗辩理由。

如果陈先生能够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对方是欺诈胁迫的情形, 就可以撤销这个合同。如果无法提供证明,陈先生也可以按照法律规定解除合同。但必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警方提醒

建邺公安分局奥体警务站民警马佑军表示,这样的警情在他们辖区内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生了,所以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在进行交易的时候,买方要看清合同,尤其是对付款以及产权的处置,这些重要内容一定要看清楚,同时也要提醒销售方,有义务将关系到购买方重要权益的地方,重点给对方看清楚。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