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赖床"3年拒缴费出院被诉 法院:监护人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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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赖床"3年拒缴费出院被诉 法院:监护人不赔偿

  本报9月7日以“三年不腾床病人“家属”同被告”为题,报道了张先生住院三年,不仅拖欠治疗费,而且还拒绝出院,最终被医院告上法院。

  今日采访人员获悉,怀柔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张先生给付怀柔医院医疗费、护理费、伙食费、鉴定费等共计41万余元,此外,张先生的监护人王女士在判决生效30日内,将张先生带离医院。

  拿到判决后,王女士表示,自己不会上诉,也不会执行判决,因为其因此事已经离婚,目前暂住在亲戚家,没有能力安置张先生。

  患者拒绝缴费出院“赖床”三年被医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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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查明,现年57岁的王女士与70岁的张先生为同母异父的兄妹,张先生现已离婚,曾育有一子,现已死亡,张先生的父母也均已死亡。

  2014年12月27日,张先生遭遇车祸,当日其被送到北京怀柔医院进行住院治疗,诊断为踝关节骨折伴脱位(左)、胫骨平台骨折(右)、膝关节脱位(右)、骨盆骨折、脑挫伤、颅底骨折、继发性癫痫等。

  医院于2017年6月6日向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申请张先生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2018年3月13日,顺义法院作出民事判决,宣告张先生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2018年1月10日,法大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作出司法鉴定,确认张先生诊断为器质性精神障碍,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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