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塘街道节日食品安全检查在行动 严把食品安全关( 二 )

双塘街道节日食品安全检查在行动 严把食品安全关

对此,检查人员现场下达了整改责令书,要求该单位立即停止私自出售散装食用油的违法行为,并对临近食用油加强管理,做好登记,严防过期食用油流入消费市场,同时,对散装油销售工具进行查封,没收现场发现的过期食用油,并要求该企业负责人带齐相关资料到市场监管双塘分局接受调查,如发现该企业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市场监管双塘分局将依法进行处理。

双塘街道节日食品安全检查在行动 严把食品安全关

检查期间,检查人员还对上门购货的群众进行告知,提醒其在购买食品时,一定要检查商品的外包装的完整性,确认生产厂家、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标识信息。

在此,市场监管双塘分局提醒各食品经营单位

要加强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学习。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同时,要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经营者未按上述规定要求销售食品,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食品安全法》还规定,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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