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9月30日起主城不动产登记可24小时网上办( 三 )

3、个人纯更址的变更登记

可通过以下方式之一办理:

方式一:(1)当事人进入“我的南京”手机APP“E办证”模块(实名注册后登陆“我的南京”手机APP→“我的”→“房产交易登记”→“E办证”),按照网页提示提出申请并拍照上传申请材料(涉及多个权利人的,仅需其中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提出申请)→(2)不动产登记机构审核(审核未通过的,反馈信息;审核通过的,通知当事人至大厅提交材料核验)→(3)当事人至大厅提交材料(涉及多个权利人的,应同时到场或委托代理人到场),不动产登记机构当面核验,核验通过的,予以登簿、制发证→(4)当事人缴纳不动产登记费后,领取证书。

方式二:(1)当事人进入“南京不动产”微信公众号“E办证”模块(关注并进入“南京不动产”微信公众号→“办事大厅”→在“个人中心”完成实名注册→“E办证”),按照网页提示提出申请并拍照上传申请材料(涉及多个权利人的,仅需其中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提出申请)→(2)不动产登记机构审核(审核未通过的,反馈信息;审核通过的,通知当事人至大厅提交材料核验)→(3)当事人至大厅提交材料(涉及多个权利人的,应同时到场或委托代理人到场),不动产登记机构当面核验,核验通过的,予以登簿、制发证→(4)当事人缴纳不动产登记费后,领取证书。

4、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

(1)当事人(房地产开发企业授权经办人员)进入南京市不动产登记网站(http://bdcdj.njgt.gov.cn)“E办证”模块,按照网页提示提出申请→(2)当事人至大厅提交材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审核,审核通过的,予以登簿、制发证→(3)当事人领取不动产登记证明(大宗批量的,通过EMS免费快递送达)。

5、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

(1)当事人(联网银行机构授权经办人员)进入南京市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服务系统(银行版)中的“E办证”模块,按照网页提示提出申请→(2)当事人至大厅提交材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审核,审核通过的,予以登簿、制发证→(3)当事人领取不动产登记证明(大宗批量的,通过EMS免费快递送达;具备条件的,核发电子不动产登记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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