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代购”:空少自毁“金饭碗” 案值百余万,涉嫌刑事犯罪( 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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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QOS“烟弹” 也属于烟草监管范围

据介绍,IQOS电子烟是某知名烟草公司研制,宣称“尼古丁低、0焦油”。IQOS电子烟主要包括“烟具”和“烟弹”两部分,其工作原理是通过烟具加热棒烘烤加热烟弹产生烟雾,而非直接燃烧卷烟。

南京六合区烟草专卖局案件审理室的李海泉告诉紫牛新闻,含有烟草成分的加热不燃烧烟草制品烟弹存在非法走私和销售的现象十分猖獗,以IQOS烟弹最为常见。

“加热不燃烧烟草制品,本身就属于烟草制品,没有改变烟草的本质属性。”李海泉说,根据法律法规要求,要依法将该类产品纳入监管范围。

电子烟并非“安全无毒害”

李海泉认为,电子烟并非像生产商宣传的那样安全无毒害,市场上在售的各类电子烟产品质量参差不齐,部分产品可能存在烟油泄漏、劣质电池、不安全成分添加等质量安全隐患。

据中国电子烟资讯平台统计,从2013年至今,全球各国发生电子烟爆炸的案例不低于50次,尤其以美国居多,最为严重的是爆炸导致死亡。除了电子烟具外,电子烟油的质量问题也令人担忧,市场上充斥着各种来源不明的套路油、勾兑油,甚至有毒烟油。今年6月25日,杭州海关就查获来自美国的含高纯度大麻的毒品电子烟油。 (文中涉案人员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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