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专家:短信报警尚未普及 “一键报警”并不简单( 二 )

  同时,该人士还进一步指出,倘若滴滴“一键报警”想要名实相副,就会演变成一种企业代客报警。在这种报警模式中,一般意义上的“报警者-警方”关系,变成了“被代理者-代理报警者-警方”关系。与亲人之间的代为报警不同,在企业与用户这种买卖方关系中,能不能代为刑事告诉,在我国法律中似乎尚不明确。而短信报警在国内当前阶段还处于试点运行状态,没有全国推广和统一管理。

  然而为什么滴滴不能将报警短信发送给警方呢?对此,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中心特约研究员、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占领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采访人员采访时表示,就乘客来讲,通过“一键报警”功能,主要是想将车辆信息、行程信息等发送给警方。不过主要的难点在于,在很多地方,警方并没有这样的报警方式。

  据了解,目前我国范围内,最通用、最有效、最快捷的报警方式,还是电话拨打110。至于短信报警,只有部分地区支持。而视频报警,只有山东烟台警方可以实现。

  值得注意的是,即便是短信报警,在跨省这一情境中,亦将减损效力。

  以山西省为例,据人民网报道,外省(市、区)注册手机号码在山西省境内发送12110短信报警,短信息只能由手机号码注册地已开通12110短信报警功能的公安机关先行接收,再将报警内容移交山西省公安机关处理。手机号码注册地公安机关尚未开通12110短信报警的,因技术局限,该短信报警尚无法受理。

  综上来看,似乎要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一键报警”,并非那么简单,需要企业和公安部门进行合作,共同探讨。值得注意的是,在滴滴公布的重大整治阶段进展中也提到,由于客观条件限制,暂时无法将信息自动同步给警方。并透露,目前正在积极与各地公安部门探讨解决方案。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