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礼录像丢了摄影师判赔6000元 法官:请珍惜他人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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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礼录像丢了摄影师判赔6000元 法官:请珍惜他人的幸福

  结婚典礼是每一位新人的人生大事,是一个隆重神圣而富有纪念意义的活动,婚礼摄像为新人留下最为珍贵的喜庆场景,留下人生最美好的回忆,是一种幸福的象征。然而,本案中的婚礼摄像人却粗心大意,将婚礼摄像资料毁损丢失,给一对新人造成了精神损害。近日,沭阳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精神损害赔偿案,判决被告李某赔偿原告牟某、孙某损失6000元。

  影像毁损:婚礼摄制人的过错

  法院经审理查明,李某是沭阳县婚礼摄像个体户。牟某、孙某于2017年10月1日举行结婚仪式,由李某为婚礼进行全程摄像。婚礼结束后,李某收取牟某、孙某摄像费用800元,并承诺一个月内交付影像资料。一个月后,牟某、孙某开始向李某索要的时候,李某称没有刻出来,后来再去索要的时候,李某说摄像机里的内存卡被别人误删除,摄像资料丢失了!

  后来,双方就此事于2017年12月2日达成赔偿协议,李某于2018年1月1日前赔偿牟某、孙某6000元,当日,李某向孙某出具借据一份。到期后,李某拒绝赔偿。无奈,牟某、孙某将李某告上法庭,请求判决李某按约赔偿损失6000元。

  法庭陈述,新郎新娘好酸楚

  在法庭上,新郎新娘在陈述中满腹酸楚,新娘孙某声泪俱下地说:“当摄像师到我家的时侯,那种感觉是多幸福,因为女人一生只有一次做新娘的机会,用录像留下我俩人生最美的一刻,可以留下终身美好的回忆……”

  然而,事与愿违。当得知婚礼录像带毁损,想到那风风光光的婚礼,想到鲜花和婚纱,想到亲朋好友的美好祝福再也不能重现时,这对新人火热之心犹如突然掉到冰窟窿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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