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人大常委会检查《农药管理条例》实施情况( 二 )

陈振一强调,针对农药使用中存在的擅自加大剂量、超范围使用、不按照间隔期采收农产品等问题,“条例”作出了更严格、更全面的规范。各级农业部门要通过推广生物防治、物理防治、先进施药器械等绿色防控措施,实施农药减量计划。注重统筹协调,不断优化农药管理体制机制;严格执法监管,加大农药管理违法查处力度;稳妥扎实贯彻落实好“条例”,积极营造农药监管法治环境。

苏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少东、王鸿声、顾月华,秘书长顾杰参加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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