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批孕妇被看厕所、被支教:频频被“踢皮球”,合法权益呢( 二 )

对用人单位而言,当然要强调效率、速度等等指标,但却不能因此挤压孕妇的权利,更不能动辄就采取各扫门前雪的姿态,将孕妇扫地出门。大家都“踢皮球”,谁来接球?又如何增进全社会妇女儿童的权益?

即便从工作效率而言,那种只想着压榨员工劳动时间的思路,也是愚蠢和短视的。须知任何工作都是人做出来的,领导也好,老板也罢,不能只看到显性的层面,而对员工的内在能动性视而不见。女工怀孕了,单位若多加照拂,则心存感激的女工自然会努力工作,算总账,单位并不吃亏。由此延伸,一个有人情味儿的单位,也必然会传导给员工更积极的信息,从而激发全员的热情与创造力。

对此明显侵犯孕妇合法权益的做法,理应迅速纠正,不能听任其继续侵害行为。同时,也有必要探究背后的深层次原因,以湛江市该中学外派孕妇支教为例,当地说是因为超编才外派的,那么,除了追查侵犯孕妇权益的行为之外,有关部门也要查一查,学校是如何超编的,那些超编的人员又是怎样安排进去的?

任何权利都不是凭空而来的,争取个人的权利,就是在维护整个社会的权利。孕妇事件是这样,其他亦然。

(原题为《孕妇频频被“踢皮球”,说好的合法权益呢》胡印斌/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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