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包车成"流动炸弹" 苏州首例非法贩卖汽油案判决( 二 )

获有罪判决成全市首例

检察官在办案中发现,这些汽油的质量参差不齐,部分油品硫含量严重超标,尾气排放达不到国家标准,直接污染环境;燃烧此类汽油,对机动车的发动机损害较大,影响机械性能,容易造成安全事故。更为严重的是,私自贩卖的汽油流入市场,还会为有暴恐、泄愤倾向的不法分子留下可乘之机,可能会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威胁。

近年来公安机关已经抓获多名 " 油贩 ",并缴获多辆改装面包车、简易加油工具、油桶。但由于实务中对此类行为如何定性存在认识盲点,因而一直未有相关判例出现。此案公诉人在审查时拓展思路,通过法律法规查询到 " 汽油 " 被明确列为危险化学品,进而找出贩卖汽油的行为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据此,展某、郭某被证实涉嫌非法经营罪,获法院有罪判决,成为了全市首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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