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惠台“76条意见”出台 台胞在江苏享同等待遇( 二 )

在深化苏台社会文化交融方面,“76条意见”就促进两地文化单位、研究机构、工会组织、社会团体、公益组织之间的交流提出14条具体措施,支持台胞参与江苏文艺创作、社会科学研究、文化创意、旅游、体育等领域合作,把台胞纳入相关荣誉称号评选,并可受邀作为各级人大特邀嘉宾和政协特邀代表,鼓励更多台湾同胞参与江苏社会和文化建设。

在为台胞来江苏学习、就业、创业、生活逐步提供同等待遇方面,重点解决台湾同胞在苏日常生活便利化问题,针对台商台胞反映较多的教育、购房、入住宾馆、办理社保等作出明确规定,鼓励江苏高校逐步增加招收台生数量,并可申报各类奖助学金,台湾青年创业基地获省级认定的可给予最高100万元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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