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临时停靠路边被追尾 警方判其承担部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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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临时停靠路边被追尾 警方判其承担部分责任

本文标题:货车临时停靠路边被追尾 警方判其承担部分责任

(小编提示您本文原始标题是:临时停车惹事故 被追尾也要担责)

货车临时停靠路边被追尾 警方判其承担部分责任

日前,苏虞张公路和程墩路交界处向北发生一起追尾事故,虽然一辆重型仓栅式货车是被追尾的一方,但民警却判定货车驾驶员需要承担事故责任,这是怎么一回事?

当天中午12时许,交警凤凰中队接到110指令,称苏虞张公路和程墩路交界处向北,发生一起小车与货车相撞事故。民警王骥在现场看到,小车整个车头钻进了重型仓栅式货车尾部,十分惊险。

经初步调查,民警发现货车被追尾事出有因。原来当时,驾驶员刘某将货车停在路边,使用手机查导航。5分钟后,代某驾驶小车行驶至事发路段,因前车突然变道,当代某发现前方有货车时,已经来不及采取措施,只能迎头撞上去。所幸事故并未造成人员受伤。民警在调查中得知,刘某将货车停在路边时,并未打开双闪灯,也没有在车辆后面放置警示标志。

民警表示,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上一般都设置有临时停车地带,供车辆临时发生故障或其他原因紧急停车使用。根据规定,车辆紧急临时停靠时,应在后方设置故障车警告标志,并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夜间还需开启示宽灯和尾灯。在该起事故中,刘某将货车停靠在路边5分钟,期间并未放置警告标志,也没有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所以也要承担事故部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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