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规范疫苗集中采购 加强冷链配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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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规范疫苗集中采购 加强冷链配送管理

本文标题:南京规范疫苗集中采购 加强冷链配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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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统计,小宝宝从生下来到背着书包上小学,需要接种几十剂次疫苗。疫苗安全,牵动着千万家长的心。9月7日,市政府办公厅公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对疫苗流通、预防接种、配套政策、组织领导等提出具体要求。

目前,南京孩子接种的有两类疫苗:第一类疫苗,是指政府免费向公民提供的疫苗;第二类疫苗,是指由公民自费并自愿受种的其他疫苗。此次出台的《意见》明确提出,要规范疫苗集中采购。第一类疫苗,由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标采购后分发“至”市、区疾控中心。第二类疫苗,在省级集中采购完成后,各区建立二类疫苗遴选制度,成立区疫苗遴选委员会,确定疫苗采购品种,与疫苗生产企业签订采购供应合同,并供应给辖区的接种单位。

疫苗的运输过程非常重要,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有可能导致“问题疫苗”出现。据了解,疫苗对温度敏感,温度过高会失效或减效。根据我国疫苗流通的相关规定,疫苗必须冷链运输。冷链是指为保证疫苗从生产企业到接种单位运转过程中的质量而装备的储存、运输冷藏设施、设备,以便疫苗始终置于特定的低温环境,防止污染和变质。

此次我市出台的《意见》提出,要加强疫苗冷链配送管理。第一类疫苗,由疫苗生产企业供应给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后,再由市、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逐级分发至接种单位。第二类疫苗,由疫苗生产企业直接向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配送,也可委托具备药品冷链运输条件的企业配送,再由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供应给接种单位。疫苗生产企业可采取“干线运输+区域仓储+区域配送”的分段接力方式配送疫苗,干线运输可委托专业冷链运输企业,区域仓储和区域配送可委托具备冷链储运条件的配送企业。

《意见》还要求,市卫生计生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要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健全疫苗冷链配送管理体系,加强冷链储运过程的规范化管理,指导疫苗生产企业选择具备较好冷链储运条件的配送企业,发挥集中配送的效率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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