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部署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 二 )

据了解,自2002年组织实施首次国家司法考试以来,我市坚持“依法治考、从严治考、热情服务”总原则,紧紧围绕“考卷安全、考场安全、考试安全、人员安全”总要求,圆满完成了16次国家司法考试的组织实施任务。16年来,全市共有4.5万余人报名,3.5万余人参加考试,7千余人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在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员中,约有50%的人员从事法官、检察官、律师和公证员等法律职业,有力促进了我市法治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为深入推进依法治市进程作出了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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