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出台全国首个全病种自费支出救助政策( 二 )

无锡市民政局副局长钱晓东表示,他们前期做过的调查显示,普通百姓致贫原因中,疾病致贫因素约占七成。在目前的保障实践中,高昂的自费支出又是重要因素,无锡在全国率先出台全病种自费支出救助方案,参照国家CN-DRGs疾病应用版确定的1539种病种的自费处方药品、自费器械和人体器官等医疗费用予以救助。该《方案》从2018年1月1日起执行,今年政府共投入保费3000万元,预计将于10月中旬正式运行。

新政具体怎么做

本报为你拎重点

【保障范围】

《方案》仅保障无锡市区中低收入居民疾病自费支出部分,医疗救助政策、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制度已经保障的个人医疗费支出不列入救助范围。

【保障对象】

主要是具有无锡市区户籍、参加本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经有关部门认定的中低收入居民,并将保障对象具体划分为特定对象、普通对象和特殊对象等三类10种对象,既覆盖特定对象27900余人,又覆盖了人均收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1.5倍的中低收入家庭。

1.特定对象(1)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2)低收入(家庭月人均收入在低保标准以上、2倍以内)家庭中的患有12种慢性病(重症)和门诊特殊病种患者;

(3)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上世纪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

(4)享受民政部门一户多残、以老养残生活补贴家庭中的残疾人;

(5)非低保且享受民政部门残疾人生活补贴的无固定收入重度残疾人员;

(6)领取伤残抚恤金、定期抚恤金和生活补助金的重点优抚对象(含“两参人员”);

(7)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

(8)市级以上劳动模范个人。

2.普通对象

家庭月人均收入在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以上、最低工资标准1.2倍以内的人员。

3.特殊对象

家庭月人均收入在最低工资标准1.5倍以内,且家庭成员中个人全年住院自费医疗支出、门诊自费药品支出总额累计超过20万元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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