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父去世 具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依然享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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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父去世 具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依然享有继承权

本文标题:继父去世 具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依然享有继承权

(小编提示您本文原始标题是:继父去世,继子也有继承权)

魏某和董某是再婚夫妻,双方和前任均有孩子。魏某去世后,他的儿子认为,父亲的遗产应该是他和董某平分,那么魏某的继子也就是董某的儿子,是否有继承权呢?近日,他们三人来到南京市某公证处咨询相关问题。

现代快报采访人员了解到,魏某和前妻育有一个儿子小魏,今年35岁。董某和前夫有一个儿子小董,今年23岁。魏某的父母早年去世,他去世后,小魏认为父亲的遗产应该是他和董某平分。

公证员表示,魏某和董某再婚十来年,当初小董才10岁,三人生活直到他大学毕业。在此期间,小董的生活和学习费用都是他们夫妻二人共同承担。虽然现在小董成年了,但他和魏某形成扶养关系,两人之间是有相互继承的权利。

经过公证员的解释,小魏表示理解和认可小董也有继承权的事实。于是,他们三人一起办理了继承魏某遗产的公证。

公证员表示,很多人误以为继子女没有继承权,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具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和继父母的互相享有继承权。如果当事人对扶养关系存在质疑,那就要到法院进行诉讼,通过双方举证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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