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津人注意了,你的微信朋友圈并非法外之地,如果你在微信朋友圈( 二 )

法院经审理认为,刘氏姐妹的行为侵犯了周某的名誉权,影响了周某的社会评价,理应承担侵权责任。据此,判令刘氏姐妹于判决生效后在朋友圈发布向周某道歉的声明,声明保留期为三天,并赔偿周某精神损害抚慰金1600元。

法官寄语

微信朋友圈绝非法外之地,虽然在朋友圈发表言论是行使言论自由权的体现,但这种自由并非没有任何限制,其基本的底线就是不能触犯法律以及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不能有悖于社会公序良俗。我们在享受互联网社交便利的同时,也要谨言慎行,不传谣不信谣,不散布不实言论,共同营造一个健康有序、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

盐津人注意了,你的微信朋友圈并非法外之地,如果你在微信朋友圈

-----盐津人注意了,你的微信朋友圈并非法外之地,如果你在微信朋友圈胡乱发表言论,法律将依法惩罚你!-----

作 者:赵倩萍 \ 柳云

信息来源:盐津县法院

编 辑:刘 芳

投稿邮箱:yjxcb@vi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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