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河湖创新长效治理 保护成效初显( 三 )

河湖治理和保护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通过强有力的综合协调,整合资源、形成合力才能做好。我省明确,要破解制约发展的束缚和障碍,必须积极创新体制机制,不断提高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成效。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行与污染物排放总量挂钩的财政政策,创新水环境资源“双向”补偿制度,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不断用制度和法律来支撑水生态环境保护。完善河湖执法管理体制,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严厉打击涉河涉湖违法犯罪行为。

为推动河长湖长履职到位,我省还将出台《江苏省河长湖长问责办法》,建立明察暗访和媒体曝光机制,并采取日常与年终相结合、部门测评与第三方监测相结合等方式,组织开展督察考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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