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类工程项目开工先参保 降低工伤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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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类工程项目开工先参保 降低工伤风险

本文标题:八类工程项目开工先参保 降低工伤风险

“没想到企业不参保,出了工伤,还倒打一耙,把认定我为工伤的人社部门告上法庭。这场官司一打就是4年,到现在,我还在四处奔波讨要工伤赔款。”昨天,从河南信阳来锡的装修工刘峰(化名)无奈地说,4年前,施工现场的一堵墙突然倒塌,压得他全身多处骨折。后经鉴定,其工伤五级,伤残较重。让他心寒的是,雇用他的装饰公司不仅不赔医药费,还以不认可工伤为由,一纸诉讼将人社部门告上了法庭。漫漫维权路,打了三场官司,好不容易盼来省高院“维持工伤认定”的裁决,这家装饰公司却拿不出几十万元的工伤赔款。现在,他总是不厌其烦地告诫身边的工友:“不参保的工程不要干。”

刘峰的类似遭遇,在锡民工今后或许能够避免。“我市八类工程项目要开工必须先参保。”市人社局相关人士透露,本月,人社、住建、交通、水利、市政园林等多部门联手出台新规,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范围进一步扩大,涵盖建筑、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市政园林等八类工程建设项目,切实保障广大职工特别是民工的工伤权益。

2016年起,我市陆续实施建筑、交通、水利工程要开工先参保政策。截至去年底,我市共有约1700个工程建设项目参保。

“多年处理工伤案件后发现,大多数未参保企业,一旦遇到较大工伤,常常靠打官司来拖延工伤赔付时间,逃避工伤责任,民工权益迟迟得不到保障。”市人社局相关人士坦言,工程领域一直工伤高发,施工人员大多是外来民工,流动性较大,且用工不规范,大多没有正规的书面用工手续,工资由包工头层层转发,导致工程项目无法按工资总额来为其缴费参保。一旦发生工伤,就意味着要赔款几万元甚至上百万元,工程项目负责人常为此提心吊胆。

“两周内给工伤死亡员工的家属一个满意答复,这件大事能快速顺利地解决,得益于工程参加了工伤保险。”昨天,一家大型建筑企业的负责人感慨,本月初,该企业位于滨湖区的一个建筑工地上,一名民工不慎从6米高空摔落,意外死亡。事发三天内,人社部门就完成工伤认定,一周内就审核好工伤保险待遇,其家属将拿到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一次性工亡待遇76万元,目前人社部门还在审核其供养亲属应享受的长期待遇。“工程项目参保,切实降低企业的工伤风险,解了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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