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美的警察可以随便查路人身份证?说这话的人不是蠢就是坏( 二 )

看到这里你肯定很奇怪,明明看到美剧里面有北美警察在路上询问路人身份的情节呀。这就是北美法治的体现了--普通人没有向警察出示证件的义务但不代表警察不能执法。在美国警察执法中明确规定“允许警察逮捕有犯罪嫌疑且拒绝证明自己身份的人”。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也是北美警察执法权力较大的体现。但是你请注意,这里必须满足两个条件,第一是“有犯罪嫌疑”,第二是“不表明身份”。

所以这并不是说明,不给看身份证件就一定会被带走。现实中,大部分不向警察表明身份的情况都是不会被警察带走的,因为警察也要考虑后面的情况--如何向法庭证明你当时有犯罪嫌疑。被错误逮捕,是可以通过投诉、起诉等手段来追究警察责任的。如何确定美国警察是否判断你有犯罪嫌疑呢?最通行的办法就是直接问:“警察先生,你是准备拘捕我?还是我可以自由离开?”如果警察告知你要拘留,那么说明警察判断你有犯罪嫌疑。如果让你走,那你就走呗。

在加拿大,警察权力可能更小一些。根据加国现行法例,只有在被警察逮捕而非仅被怀疑的情况下,当事人才有责任向警察表明身份。换句说话,警察怀疑你是犯罪分子,前来查问你,你都可以不说自己身份,也不出示身份证件,除非警察明确告知你:你被逮捕了。而且加拿大还规定,逮捕之后,当事人有权利只表明身份,不回答任何警察的提问。逮捕后,如果当事人要求见律师了,律师来之前,警察也不能再进行任何询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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