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损失600元后不甘心 至超市偷窃欲“回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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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损失600元后不甘心 至超市偷窃欲“回本”

本文标题:女子损失600元后不甘心 至超市偷窃欲“回本”

掉了600元钱不甘心,居然想到去超市偷窃来“回本”,而且还偷了两次。

女子损失600元后不甘心 至超市偷窃欲“回本”

前两天,靖江市城东派出所接到报警称,在辖区一便利店内抓住一名小偷。接警后,民警立即前往现场处警。据工作人员介绍,最近经常有一体型偏瘦、中长发、提蓝色无纺布袋的三十岁左右的女性光顾便利店,蹊跷的是每次这位顾客离开后,店内都会发现少了东西,少则几十元、多则上百元,因为只是怀疑,始终没有直接证据,工作人员也没有选择报警。当天下午6时许,这位顾客再次来到便利店采购物品,此时工作人员多长了两个心眼,结账时发现了被用衣服挡住的布袋内未结账的酸奶、方便面、火腿肠、面包、话梅、牙刷等物。眼看人赃俱获,这名顾客本想付钱私了,但工作人员还是选择报了警,随后民警将其带回了所内进一步审查。

到了派出所,李某称自己最近掉了600元现金,心里一直觉得憋屈,就想通过偷东西“占便宜”的方式尽可能地挽回损失。而且偷窃的物品也只值一百多块,算不上犯罪,还上就行!后来,经过民警的一番教育,李某才意识到事发的严重性,并承认近期前后两次在该便利店盗窃商品的违法事实。原来,在8月初,李某便在该便利店偷取了面包、火腿肠、酸奶等零食,未被工作人员发现。李某尝到了甜头,便选择再次进店行窃,为了不被人发现,其付钱买了一部分东西作为掩护,结果被逮了个正着。事后,李某十分后悔,称对不起家人,以后一定不再乱“占便宜”。

民警提醒:偷拿不值钱的商品不仅仅是“占便宜”,更是一种违法行为,不是自己的东西莫伸手,否则后果堪忧。

来源:靖江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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