辟谣|惊现碰瓷?假的!公安机关公布的真相是这样的……( 二 )

8月13日早上6时许,我市山美街道梁某平驾驶粤KL?692小车,途径曹江平山铺路段时,被白某朋(曹江镇霍村人)、邓某(曹江镇霍村人)和揭某杰(曹江镇南山人)三人示意停车。停车后,白某朋向梁某平称其手机掉落在路中,刚好被梁某平的车辆开车辗过,要求梁某平将辗坏的手机修好。由于事发路段附近没有手机维修铺,梁某平又有急事,表示愿意赔偿三人500元,作为辗坏手机的损失以及维修费用。白某朋、邓某和揭某杰三人称只是手机屏幕坏了,价值只是一百几元,只想梁某平一起到手机铺将手机修好就可以了。由于双方意见不合,梁某平又急于离开,白某朋不肯让他离去,双方发生拉扯,但没有发生打架行为。过程中,梁某平怀疑对方是碰瓷的人员,于是趁三个人不注意,自行离开了现场,并向曹江派出所报警。接到报警后,派出所民警迅速出警到现场,做好现场勘查和事主梁某平的材料。

事发后,梁某平把自己和三人的行车记录仪经过视频进行剪辑并分享到网上,视频当中对三人附上碰瓷党的字眼。邓某、白某朋,揭某杰三人在网上看到自己被当做碰瓷嫌疑人的视频后,主动到曹江派出所反应情况,对视频的经过进行澄清。

经高州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大数据中心、曹江派出所等部门,通过分析现场勘查情况、调取附近视频监控进行比对以及走访调查群众进一步调查核实,民警证实事主梁某平所报的案件确实是一宗因双方误会引发的矛盾,而不是贴子所称的碰瓷案件。8月15日,高州市公安局曹江派出所及时组织双方人员进行调解,使矛盾得到化解,双方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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