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晓明走出"18亿股票操纵案"漩涡?千字声明回应四大核( 四 )

祸起代客理财

根据证监会行政处罚书,被操纵的股票是“精华制药”,在此次案件中,高勇通过其成立的私募基金管理公司,从事民间代客理财,从其客户处聚集超过20亿元资金,利用伞形信托账户“时节好雨7号”及多个自然人等16个账户(简称高勇账户组)实施市场操纵,非法获利高达8.97亿元。

卷入其中的16个账户,分别是好雨7-高勇、好雨7-路某(为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时节好雨”7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子账户),黄某、张某燕、张某、吴某江、倪素某、倪松某、姜某、黄某明、徐某、朴某娜、薛某、吴某丰、崔某欣、吴某等。

这16个账户中,路某为护城河投资合伙人,张某燕、黄某为世纪金源投资集团下属企业董事,黄某明即为黄晓明。根据证监会披露,黄某明账户开立后由其母亲张某霞管理使用。经路某介绍,张某霞将黄某明证券账户部分委托高勇管理,该账户涉案交易由高勇作出。

而高勇则是北京护城河投资发展中心(下简称护城河投资)的合伙人,拥有该公司10%的股权,此外,高勇还是北京护城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在今日凌晨的声明中,黄晓明强调,证监会已于2018年7月3日就“高勇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他本人从未参与任何股票操控。他再次强调,他本人不认识高勇,只是委托路某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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