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城开展“铁拳行动” 交警查获一超员违法行为

小编提示您:本篇文章标题是《相城开展“铁拳行动” 交警查获一超员违法行为》。//本文由热心网友[环境卫生管理] 投稿。


相城开展“铁拳行动” 交警查获一超员违法行为

本文标题:相城开展“铁拳行动” 交警查获一超员违法行为

(小编提示您本文原始标题是:【苏州铁拳行动】相城交警查获一起客车超员违法行为)

8月15日上午8时45分,相城交警黄埭中队民警在S228太阳路出口处执勤时,查获一起客车超员违法行为。

相城开展“铁拳行动” 交警查获一超员违法行为

民警对车牌号为苏EL4Y**的小型普通客车检查时,发现该车存在超员违法行为,该车核载9人,实载12人,超员3人。民警依法对驾驶员黄某处以100元罚款、记6分的处罚。

警方提醒

超员不仅会大大增加发生事故的概率、加重事故严重程度,而且会使车辆①抗侧翻性能下降,更容易侧翻、倾覆②制动性能下降,刹车距离延长③转向稳定性下降,侧滑、翻车风险大④轮胎负载大,容易发生爆胎⑤长期超负荷运转,传动轴等部件容易断裂,大大降低车辆安全性能。

希望每一位客车驾驶人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要超员载客,乘坐客车、旅游大巴以及中小型客车出行的市民,拒坐超员车,发现超员车及时向交管部门举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九十二条第一款第二种行为 “驾驶公路客运车辆、公共汽车以外的其他营运客车载人超过核定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不到50%的违法行为,处以200元罚款,扣12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九十条 “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违法行为,处以200元罚款,扣6分。”

《刑法》修正案(九)对从事校车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的驾驶员按危险驾驶罪论处,同时,对机动车所有人和管理者按同罪论处。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