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房住不炒"要求 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三 )

通知要求,自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暂停向企事业单位及其他机构销售商品住房。

主要包括四方面内容:

一是执行时间自市房地产市场综合执法办公室发文之日起,即在2018年8月13日19:00后开始执行,对采取摇号方式销售的楼盘,以房产部门购房资格核验时间为准,对非摇号方式销售的楼盘,以认购协议签订时间为准;
二是执行范围为全市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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