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多万买了辆二手“野马” 开了半年检测发现是辆事故车( 三 )

拿到这份《司法鉴定意见书》,石先生傻了眼:花了37.2万元的高价买到的竟是一辆事故车!气愤之余,石先生也感到疑惑——自己在买车前也通过相关渠道查询了车辆的事故记录和维修记录。为何查到的都是空白呢?

最终,他通过上任车主的保险公司得知此车原本是一辆外地车,曾经在辽宁出过事故,所以在南京查不到相关信息。

采访人员调查

30多万买了辆二手“野马” 开了半年检测发现是辆事故车。来源是:扬子晚报。www.shandonglong.com山东龙网总结关键词语:二手车,野马,事故车。

消费者要求三倍车价“惩罚性赔偿”

30多万买了辆二手“野马” 开了半年检测发现是辆事故车。来源是:扬子晚报。www.shandonglong.com山东龙网总结关键词语:二手车,野马,事故车。

今年8月1日,石先生向江宁区人民法院递交《民事起诉状》,要求商家退还购车款37万并根据《消法》第55条关于“惩罚性赔偿”的规定,给予他三倍赔偿,共计111万。

石先生认为:二手车商家向他隐瞒了真实车况,欺诈了他。他说,其利名车汇作为专业经营二手车的企业,按照《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的规定,本应当向他提供车辆的使用、维修、事故等相关信息。但是,对方却没有将此车辆进行过“防撞梁更换”、“大梁切割、烧焊”这样重要的维修信息告知他,致使他对是否购买该车或者是否以30多万的价格购买该车作出了错误的选择,其行为已经涉嫌构成“欺诈”。

12日下午,采访人员联系上其利名车汇的当事人顾经理。他承认自己曾经卖过这辆车给石先生,但坚决否认这是一辆事故车。顾经理说,石先生之所以“投诉”是因为,现在这款野马车因中美贸易战的原因掉价比较厉害,石先生想要以高价将车卖回给车行,但他没有同意。

采访人员指出:买卖车辆的价格确实应该“随行就市”,由买卖双方商量好再定。但采访人员想知道的是:在交易前,卖家究竟有没有告诉消费者车辆的真实情况。对此,顾经理仍然表示:这辆车不是一辆事故车。因为二手车交易过程中,车辆在过户时要进行检测,如果是事故车,是需要买卖双方签署一份协议的,否则是不能顺利过户的。车辆过户成功,说明这不是一辆事故车。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