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合区不动产登记提速 多项业务可当场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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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合区不动产登记提速 多项业务可当场发证

本文标题:六合区不动产登记提速 多项业务可当场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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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合区不动产登记也再次提速了!南京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发布通知,从2018年8月20日起,在六合区国有土地范围内(不含江北新区直管区),符合条件的部分登记类型实行现场办结、当场发证;符合条件的个人非住宅类一般抵押权首次登记,实行1个工作日内办结。

现场办结应符合哪些条件?

据了解,实现现场办结、当场发证的应同时符合这些条件:2017年7月1日以后登记的房屋(以不动产权证书记载的登记时间为准;商品房首次转移登记以转移联系单时间为准);规划用途与土地用途一致;非大宗批量;不涉及税收争议处理、税收调查核实、人工评估等问题;未发生其他情形(如需权籍调查等)。

哪些业务可现场办结当场发证?

实行现场办结、当场发证的登记类型有:

1、商品房首次转移登记(转移联系单日期为2017年7月1日以后);

2、存量房交易登记类型含:(1)买卖存量房的(含份额转让)不动产转移登记(一并办理交易备案、税收);(2)买卖存量房且买方办理住房贷款的抵押权登记与不动产转移登记合并办理(一并办理交易备案、税收);(3)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的不动产转移登记(一并办理交易备案、税收);(4)赠与存量房的不动产转移登记(一并办理交易备案、税收);

3、个人住宅类一般抵押权首次登记,抵押权人应为开通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服务系统(银行版)的银行机构;4、夫妻间通过约定进行析产未发生其他情形的不动产转移或变更登记;

5、仅坐落发生变更的不动产变更登记;

6、仅权利人(限自然人)姓名、身份证类型或者身份证号码发生变更的不动产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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