娱乐圈税务大地震!流传许久的消息成真,有人吓破胆( 六 )

在世界范围内,演艺人士尤其是具有一定知名度的“明星”,都属于高收入群体。但能与中国“天价片酬”相媲美的,恐怕也只有好莱坞了。

不过,在中国支付给演员的片酬是税后款——这几乎已成了不成文的规定。而在美国,则都是需要演员自己负担税款。

此外,正如一些网友所说,除了片酬可与好莱坞相比外,总体作品质量和演员演技却远远“不能比”。

本周一,影视圈里的聊天群流传着“全国演员工作室,纳税改为查账征收,个税统一征收35%。”而到了周二,传闻已经变成了:凡是带有“影视”二字的工作室,都要征收35%的个税。

“一些准备新开的编剧工作室,现在连文化、娱乐都不敢沾。”一位编剧对采访人员说。

但是采访人员并未搜索到相关政策条文;拨打了国家税务总局电话,得到的回应为并没有相关通知;再拨打霍尔果斯、上海松江、江苏无锡、浙江东阳等著名“避税区”的税务和工商电话,大部分均无人接听,少数接通的也表示未接到通知。

“这属于行政指令,还没有公开信息,这是我国各执行部门的一贯做法,我的工作室已经接到通知了。”著名编剧大飞(匿名)向采访人员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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